江西出台规定:狂收学生钱夺你乌纱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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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5:1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据新华社电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江西近日开始施行《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学校变相收取与学生入学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违反规定收劝借读费”“择校费”,凡有上述现象或行为的,有关部门将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党内警告、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撤职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