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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别被价格“忽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 肖雯栎 实习生习娇杨临)为维护国庆期间市场秩序,从9月27日起,省、市物价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查处价格欺诈行为重点的市场价格大检查,10个检查组分别对20多家零售店、超市、药店、照相馆、电器专卖店等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

  今天下午,省、市物价部门联合向媒体通报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价格欺诈现象,并提醒市民注意防范。国庆黄金周期间,长沙12358举报电话将实行24小时值守,消费者如遇
到相关现象,请保留有关销售凭据和资料,及时举报投诉。

  虚构原价看仔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长沙市有的经营单位在经营中并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而是虚构原价。如某品牌服装店,销售T恤,标示原价1116元,现价149元,而所标示的原价,从未在该商店销售过,纯属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

  “买一送一”要当心

  有的经营单位销售商品使用价格广告用语时,标示模糊或不标示附加条件。如黄兴路步行街某服装品牌店打出“买一送一”的价格广告用语,但买什么才“送一”,送的是什么,均未标示。经过询问,才知道按658元/件的厂家“建议零售价”购买一件夹克,才送一件衬衣或一条领带,如按标价签上标示的价格178元/件购买就不送。这也是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

  “全市最低”莫轻信

  一些商家标示的“全市最低价”,根本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有的药店、照相馆、电器零售店门前均挂有“全市最低价”的招牌,以招揽顾客。但这个价格是无依据或无比较的,这同样是价格欺诈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优惠折扣有猫腻

  有的经营单位打出“秋季新品上市3折,夏款1折”价格广告用语,而实际上,这个价格广告用语一年四季均张贴在该店门前。秋季新品服装刚上市且未有销售过,这个3折是以什么为依据呢?夏季款式衬衣仍有卖的,但并不是1折销售,这些都是虚假优惠折扣,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物价部门表示,对上述查实的价格欺诈行为,将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最高可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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