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庆期间出特大交通事故主管局长要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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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58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井长水 张惠君吉小东“国庆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主管局长和交警支队长就地免职。”29日,河南省公安厅再下紧急命令。节前连续召开道路安全电视电话会,两次下发紧急通知,这在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史以来是第一次。 29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在保国庆道路畅通电视电话会上再次下达急令:分管局长要直接深入一线指挥;支队、大队一把手要分片包县市、包线路、包路段、包景区。凡在国庆 期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主管局长和交警支队长的责任,该免职的要就地免职。(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