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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15 扬子晚报

  昨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中,对我省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进行了部署。会上,常务副省长蒋定之透露了我省即将发布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分内容。

  经济安全首次列入应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国家总体预案将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突发事件等,考虑到经济安全是值得高度关注的公共安全事件,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社会的心理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我省在国家划分四类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类,即经济安全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又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重大活动需备应急预案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将预案体系设计为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市县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规定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专家顾问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省政府是负责本省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或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实施重大决策和协调指挥;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值班室。此外,专家顾问组将成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人员,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县市值班员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各级各类监测机构负责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的,立即向省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省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国务院,并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直接向上级政府直至国务院报告。Ⅰ级预警,立即向省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事件信息,省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国务院,并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省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或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实施重大决策和协调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时间公布于众

  规范预警标志,统一依次使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信息报告第一是要快,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省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报送信息要真实准确;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共防范措施等。本报记者 于丹丹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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