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相片最高限价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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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0: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通讯员蓝岚)昨日,广州市物价局核定了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收取考试服务费的标准。 具体标准为:1、自学考生逾期(自通知超出两个月)办(领)合格证、考试成绩通知 单等证,收取服务费5元。2、自学考生补领准考证,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另收取服务费10元。3、各类考试查卷,对分数无差错的按科收取查卷服务费5元。电子相片采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均可在此限度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