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又多一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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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0:12 现代快报 |
快报讯(通讯员肖宝记者郑春平)9月30日,南京市首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下关区消协成立。它标志着消费者维权又多了一条新的途径,实现了消协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三者的有机衔接和互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调解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引起的消费纠纷,这将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投诉、维权成本,更快捷地化解消费纠 纷。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