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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引出四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0:12 现代快报

  一辆货车撞伤了一个小孩,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孩子负次要责任。然而,孩子的父母坚持认为孩子没责任。于是为了交警部门的一纸责任认定书,一连打了三场官司。终于,法院判决车主赔偿受害者21万余元,肇事司机被判2年刑。然而,在宣判的那一刻,肇事司机却来了个大翻供:其实真正的肇事者早就跑了,他只是一个替罪羊,于是,第四场官司又开始了。昨天,此案在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不满交警责任认定

  2003年4月12日上午10点半左右,“周月宝”驾驶一辆超载大货车闯单行线行驶到泰西路向阳桥附近,没有注意到8岁的杰杰正横过马路,将其撞倒在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认为“周月宝”负主要责任,杰杰负次要责任。由于不满交警九大队的认定,杰杰父母申请了行政复议被驳回,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认定杰杰不承担责任。但法院维持了原来的责任认定。民事诉讼:“肇事司机”早已去世

  杰杰一家无奈之下对肇事者“周月宝”和车主殷成兵进行民事索赔。

  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根据“周月宝”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提供的地址,法院的传票总是无法送达。公安机关检查发现,“周月宝”确有其人,然而,此人早在2002年就已经去世,户口也已经被注销。

  公安机关重新开始调查,最后将目标锁定刘益超,周月宝是此人的姑父。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做笔录的正是刘益超,当时他使用的是周月宝的驾驶证,只是将照片换了一下。肇事诉讼:真正肇事者另有其人

  2004年11月28日,交警部门重新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刘益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杰杰没有责任。

  今年4月10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益超有期徒刑2年。

  本来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就在法院向刘益超宣读判决结果时,刘益超又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肇事者并不是他,而是当时同车的王兆军,自己之所以承认,完全是因为老板殷成兵要求自己这么做的。伪证诉讼:原来是为了保险金

  殷成兵称,自己当时是为了找个有驾照的顶一下,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后来事情败露后,他就告诉刘益超,即使现在跟公安机关说撞人的是王兆军,也没人会相信,索性由刘益超顶一下,很快就过去了,被关押时的生活费他照付。刘益超就这样作了伪证。

  刘益超说:“我心里琢磨着顶一个月就顶一个吧,出来了还能继续给他打工,他也不会亏待我。但哪里知道一判就是两年?人又不是我撞的,我只是为了保住那份工作!”

  此案将择日宣判。 实习生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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