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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理财产品不能“信口开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08:10 大众网-生活日报

  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从11月1日起,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得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今后银行再卖理财产品时,就得充分向客户提醒产品风险。”一业内人士昨日透露,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充分、清晰、准确地向客户提示综合理财服务和理财计划的风险。对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

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这一规定从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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