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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月评“政法之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1:23 光明网-光明日报

  王建立 曹静涛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法院自今年9月起,在全院开展月评“政法之星”活动。

  为此,郾城区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东升为主任的评选委员会。并对“政法之星”的参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一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二是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热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庭室推荐、层层选拔的办法,由院评委会根据各部门候选人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拟定5名候选人提交院党组研究,确定当月的“政法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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