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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怀“感恩”之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3日11:43 今晚报

  上海今年实施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中,都添加了“学会感恩”的条款,引起人们的关注。人们普遍认为:这条款加得好,很有现实针对性!

  感恩,是国人的传统美德。“知恩必报”是做人的规矩,而其极至的标准,则是“滴水之恩,当思涌泉相报”。相反的,“忘恩负义”之徒则为世人所不齿。这个褒贬标准,多数人是认同的。但也有例外,硬把这个传统美德划入“封建意识”的范畴,自诩为新派人物

者,当然弃之不顾。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

  至于“恩”的标准,有人感到难以掌握。其实,对此不必过于介意。尽管“恩”有大有小,大恩大德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而小恩惠有时只是举手之劳,但从“恩”的本质而言,它是人际间施爱的统称,不论大小,都是值得赞许的。即便是“小恩”,也同样饱含爱的内涵,它的分量,同样是沉甸甸的。应当说,提倡“感恩”,是包括“大恩”、“小恩”在内的。

  “恩”亦即爱,我们其实都不陌生。从呱呱坠地的一刻开始,到最后撒手人寰,我们其实时时刻刻离不开爱,都在“爱”中汲取养分,爱是力量的源泉。爱,存在于方方面面,最直接最深刻的,当然是父母之爱、家庭之爱,但同时,社会之爱也是须臾不可或缺的———学校、老师、同学,单位、领导、同事,社区、邻里、朋友,政府、各种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有形无形、直接间接,处处可见爱的踪迹,亦即有“恩”可循的轨迹。是的,我们时刻都在接受着爱,接受着恩,没有人可以例外。但有的人就是看不到自己身上得到的“爱”与“恩”,这其实并非老天对他不公平,而是他的“感官”因故麻木,对“恩”视而不见罢了。还有的人把别人的施恩视为理所当然,或认为自己得到的“恩”太少,不仅不感恩,甚至以怨报德,由不满情绪发展到报复心理,乃至有种种与社会为敌的行动来,实在是匪夷所思!记得就在不久以前,我市发生过一起“儿子残杀亲母”的惨案,起因就是一个穷家孩子因嫌母亲给的零花钱太少而不满,最终竟起杀心。面对这个扭曲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

  学会感恩,决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到人生坐标的大事。常怀感恩之心,在接受爱的同时学会施爱于人,犹如为自己的人生树立了正确的坐标,在该坐标的指引下,爱心升华为奉献精神,自觉尽自己所能回报社会。相反的,身在爱中不知爱,与冷血动物何异?要求这种人以热血回报社会,岂非脱离实际的奢求?

  我们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学会感恩。上海把“学会感恩”列为中小学生条例的条款,不愧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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