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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英雄乞讨”我们是否该反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00:16 红网

  抗洪英雄马书军为救白血病爱子,变卖家产、沿街乞讨的消息进行了报道。前日中午,沈阳街头出现了“马书军”乞讨的身影。一个捐款箱。20分钟内,捐款箱内的钞票摞得接近箱口,50、100元的钞票不少。然而经过多方查证,沈阳“马书军”是个冒牌货。(《新京报》10月2日)

  这个冒牌货连将“马书军”名字也写成了“马述军”,但同样不影响其冒牌的效果

,20分钟内,捐款箱内的钞票摞得满满的,可说是满载而归,为什么?就是因为冒充的是一个英雄,是人们对于英雄的崇敬,是人们对英雄的关爱之情。

  为什么有人能够冒充英雄乞讨?原因是英雄实实在在地在乞讨!而真英雄马书军他正在天津儿童医院照顾孩子,“我一直在天津滨江路募捐。”所以骗子想到了一种绝妙的发财机会,利用了英雄的名声及遭遇。这是一种对社会的一个极大的讽刺,这也是文明社会中的一个极不相称的现象,是一个和谐社会中的一种极不和谐的怪事。所谓“英雄”应当是“不怕困难,不顾自已,为人民利益而英勇斗争,令人钦敬的人”,在人们心目中,英雄是好人,英雄是人杰,为何好人没好报?为何人杰成乞丐?为什么英雄的回报如此地“斜呢?事实上也不难解释,因为在我国对英雄的保障还不健全,有许多官员们“心有余而力不足”、“爱莫能助”、上无规定“不好操作”等原因。

  许多问题总是让人费解,公款大吃大喝、形象工程动用巨资、机关大肆浪费、权力部门私发各种奖金等等,那一项上级有规定的开销?那一项国家不是禁止的行为?那一项不是人民所反对的行为?笔者看到相关报道:公款吃喝一年2000多亿,形象工程重复建设浪费4000——5000亿,审计机关公布的结果有的机关违规资金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甚至几个亿,机关浪费多少远大于这些数字。如果说能用这些资金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甚至更少,对英雄的生活予以保障,难道还需要英雄们“流血还流泪”吗?我们不要进行各种民意调查,从人们对英雄捐献的积极情度和骗子冒用英雄之事可见一斑,为何为民心所向之事不为呢?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亲民、爱民、为民”,关爱英雄,给英雄提供社会保障,既然是民心工程,为何不可做?

  (稿源:红网)

  (作者:钟文华)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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