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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生“交往过密”就拒之校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16:28 人民网

  “开学都一个月了,学校都还不让我报到,他们说这是因为我‘与男生交往过密’。”27日,北京市北纬路中学初二女生小洋(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她开学后的经历。“我已经缺了28天的课了。”

  小洋缘何被学校拒之校门外?学校有学校的“说法”。小洋的班主任孔老师说:“她上课经常和同学说话、递条,影响了其他同学上课,她的着装也跟别的同学不一样。”周副

校长曾说过。小洋你要继续留在这上学,会影响全年级男生。

  但是,小洋怎样的“与男生交往过”?无非就是上课不守纪律,与男生说话、递纸条儿。无非就是因为刚转学而没有校服穿,而穿一件绿色长袖V领衬衫,下身穿一条黑色宽松裤子。夏天间或穿件吊带裙,外面还要再穿上一件外套遮掩。

  我不否认学校的校规,但校规不能过于苛刻,甚至有悖于人性。一个天真浪漫的女孩子,喜欢穿点自认为显示个性或者喜欢的衣服,都属正常现象。她管不住自己,上课与同学说话、递条,那是违反课堂纪律,但也不至于停课甚至将学生拒之门外。至于说她与男生交往过密,那也符合少女的心理,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真的会“影响全年级男生”。因为上述行为而将小洋拒之门,纯粹是小题大做。

  记得有位教育家曾说过:“世界上没有最差的学生,只有最差的老师。”笔者曾担任多年老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学生是否自觉愿意听一位老师的课,是否听从班主任的管理,不但取决于老师的教育手段与方法,而且还取决于老师的威信高低与人格魅力的大小。小洋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穿着“异样”,与男生交往过密,最应该反省的当是老师,而不能简单、惟独怪罪于学生。“学生不教,师之过也!”因为学校本来就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学生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与缺陷,这正是学校发挥教育功能的所在。学生有错,老师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多教育、引导孩子,而不是动辄开除学生,或者将学生拒之门外。像这样的教育,只能戕害学生稚嫩的心灵,扭曲孩子的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再者,小洋才上初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便停她的课,将她拒之学校门外,也是违法《宪法》精神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作者:网友: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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