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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和谐社会提供伦理支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2: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为和谐社会提供伦理支撑(图)
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罗国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政治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是一个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带来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变化,在道德领域中也出现了多种不同道德观念和道德思想,并同社会主义道德相互影响和相互激荡。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结合新的挑战,进行理论创新,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在道德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深入、持久、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用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来整合和引领多种多样的道德思想。要通过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思想和行为,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之中,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把个人的利益融入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中。

  在道德建设中,还要注意把先进性和群众性结合起来,分出层次,分别要求,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和贴近群众,使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日益深入人心,化为实践。

  《人民日报》 (2005年10月0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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