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进了班房才发慌 武汉“老赖”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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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5: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撞人致伤后,两次被拘留仍拒不按法院判决赔偿。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据悉,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武汉市起诉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案件本身并不复杂。2003年1月,刘萍与人合伙买了一台面包车,该车在武汉市黄陂区追尾造成另一车主当场死亡,乘坐者刘渝受伤。 同年10月9日,洪山区法院判决刘萍赔偿刘渝医疗费7987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 今年1月,刘萍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刘萍才按判决对伤者予以赔付。但此时案件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洪山区检察院认为,刘萍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