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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法院审案更加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8: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范宏雷)鄞州区人民法院最近在案审和判决时,运用“审前释法”和“法官后语”,力求在追求公正的同时,让法律平易近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审前释法”和“法官后语”是鄞州区人民法院所推行的系列性辅助审判工作的其中两种方法。“审前释法”主要是在相邻权、“三养”(抚养、扶养、赡养)、离婚、借贷等

一些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前,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介绍有关法律,不仅有利于庭审的进行,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宣传过程。而“法官后语”是法官在判决书的最后,以朴素、真挚和富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写下自己对案件的感受,用真情感化、劝告当事人,使他们感受法律温情的一面。

  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梁金爱认为,法官要追求公正,但也不能当冷漠的“执法机器”,“法官后语”、“审前释法”这种近距离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与冷冰冰的判决相比,在某种程度上能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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