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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不提货权益会“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08: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国庆期间,南京家电大战如火如荼,消费者更是纷纷出手。可是,由于诸多原因,一些市民购买了家电却不能及时提货,无形中你的权益时间可要面临“缩水”了。

  市民小方家里正在装修,昨日到新街口几家家电卖场转了一圈。本来只是看着眼馋,可有一款优惠冰箱实在是让他动心,价格确实已是见底。可小方家装修仅是水电阶段,还没

到家电进场的时候呢。后来,听从朋友建议,他决定先把冰箱买下来,晚些再提货。

  可是,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的三包规定,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7日、15日之内商品有质量问题,享有包退包换的权利。然而,这个起算时间是以购物发票为依据的。也就是说,即便小方是半个月以后提货,却无法享受退换的权利。因此金陵晚报提醒,购买家电最好当日提货,如果购买日期与实际提货日期不一致时,消费者最好与商家协商,试着在发票上写明提货日期。(江芬芬)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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