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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乱称作坊式“集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5:0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陈雄

  老百姓购物需要物美价廉,现在又进了一步,不仅看商品和价格十分适当,而且也爱问个品牌、厂家。一些不法商贩看准了其中的门道,在恨不得吹嘘自己产品如何天下无双的同时,也拼命把公司的名称吹得越大越好。譬如现如今“集团”一词就行情看涨。不仅真正具备集团实力且正式注册过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冠以“集团公司”,而且一些作坊式的私营

个体也堂而皇之扯起“集团”的旗号,让人搞不清楚谁个真谁个假。春节刚过,几个自称“某某某家具集团公司”的商贩在闹市街头推销沙发,笔者无意问了一句:“你们单位多少人?”回答能气你一个跟头:“恩,十几个人呢,都是工程师级别1好家伙!十几个人就能称上“集团”,那上千、上万人的企业该称什么?

  “集团”一词频繁出现莫过于军队中,如“集团军”。一般编制形式的步兵就不能称为“集团军”。那么,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称“集团”?笔者以为,它至少该有一定规模、上一定档次,或是诸企业实施联合经营,或是产销一体规模经营,或是具有大中型企业实力乃至可跨国跨地区经营的经济实体。“三把镰刀两把锄,

  四两黄油半斤醋”式的工厂似与“集团”不符。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现在有些地方,不仅树上掉片叶子能砸一个“集团”,而且不伦不类。你称“海洋之心集团”,我就叫“香格里拉集团”,你叫一个“肯得基集团”,我就敢来个“麦当劳集团”,老百姓猛一听来,不像是企业在搞经济,倒是要打群架!

  当然笔者不是说小企业就不可以冠以“集体”,问题在于是否名副其实。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企业兼并,将诸多小企业组建成较大的联合集团企业,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好事。问题是一些冒牌的

  “集团”借国家真正的集团企业的声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扰乱市尝坑害老百姓,这就不仅仅是一个能否冠以“集团”名称的小事情了。

  企业能否冠以“集团”是有标准要求的。并不是指有了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就行,也不是大哥卖猪头、二哥卖猪脚、三哥卖猪杂碎,兄弟仨就可称“猪八戒集团”,而是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注册、批准,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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