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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跨境渡轮乘客上船费由18港元低至15港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8:48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10月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把适用于跨境渡轮码头的乘客上船费由每名乘客18港元调低至15港元。

  特区政府发言人5日说,渡轮船只的拥有人须就在跨境渡轮码头登上其渡轮船只的每名乘客,缴付乘客上船费。实施减费建议将减低渡轮营办商的经营成本,使船费有下调空间。而有关建议是因应当局最近完成的检讨。检讨结果显示有关收费可下调约17%。实施上述减

费建议会使政府每年收入减少2980万港元。

  发言人表示,大部分跨境渡轮营办商已表示会把船费相应调低3港元。

  据了解,乘客上船费于《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轮终点码头)规例》内订明。修订这项费用需作法例修订。

  《2005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轮终点码头)(修订)规例》将于10月7日刊登宪报,10月12日提交立法会。建议的船费减免计划将于今年的12月实施。

  香港有两个跨境渡轮码头,分别为上环的港澳码头、尖沙咀的中国客运码头。两个跨境渡轮码头均属政府拥有和营运的公用设施。政府的政策是,公用设施的收费一般应订于足以收回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的水平。

  发言人还表示,将根据收回成本的原则,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市民接受的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定期检讨乘客上船费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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