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畅通无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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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11:49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本报济南讯(记者陈秀云通讯员胥俊鹏)记者从省交通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将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中最长一条哈尔滨至海口线确定为全国示范通道。该线全长约5500公里,途经11个省(市),涉及9条国道。在我省境内途经德州、滨州、淄博、潍坊、青岛、烟台、济南、泰安、济宁、枣庄等10个市,涉及国道205、309、104和省道803、323等;涉及滨博、济青、济南北绕城、京福等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为鲜活农产品流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省交通厅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自2005年10月2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和全省收费公路上(包括高速公路),对不同省(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一个车型减征过路过桥车辆通行费(一车型按原车型征收车辆通行费),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在经过公路收费站(点)时,必须按指定车道通过,并积极配合公路收费站(点)做好运输产品的核验工作。凡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政策。 相关链接:按照国家规定,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其他农产品如: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均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