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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杀人犯”敲诈原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12: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昨日中午,一名不甘心被解雇的男子以“杀过人”进行恐吓,逼得店主给了他两千元。

  被敲诈的蓝小姐在厦大附近开了一家店。昨天中午12时许,蓝小姐根据歹徒的要求,准时赶到厦大附近草地上的凉亭。当敲诈的男子找到她,从她手中接过两千元钱准备离开时,被伏击民警当场抓获。

  歹徒任某原是蓝小姐雇请的店员,前几天刚被解雇。任某心有不甘,就向店主提出“借钱”,并声称自己刚杀过一个人,“再杀一个也无所谓”,以此威胁蓝小姐说,如不给钱就伤害其女儿。目前任某已被警方刑拘。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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