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宣布入出境旅客可携人民币升至两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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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中国台湾“财政部”台北“关税局”日前表示,根据台“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修正的规定,即日起入出境旅客及随交通工具服务的人员,可携带人民币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2万元,而携带人民币超过2万元入境者,应自动向海关申报。 据悉,入境超额部分由海关代管,出境时可领回携带出境,至于出境者,其超额部分不得携出,应由随行亲友带回或委托航空公司代为保管。(钟泰)(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