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妩媚“流莺”是男儿身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此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1:02 桂龙新闻网

  近日,记者接到报料:每天深夜,在柳州市驾鹤路江滨公园东侧文惠桥头附近,有一群流莺在拉客,引诱男性游人进行不道德的交易。记者连续几夜深入现场进行采访,发现这群“流莺”竟然都是男儿身。记者暗访所获情况,引起警方高度重视。5日凌晨,鱼峰公安分局加合派出所出动民警、巡防队员,将正在进行“交易”的两人当场抓获。

  暗访乔装“流莺”

  9月19日至21日连续3个晚上,记者都守侯在江滨公园东侧一带,观察这群“流莺”的动向。记者发现,每晚11时过后,对面颇家巷中都会陆陆续续走出10多个20至30岁的“美女”。“她们”个子高挑,多数达到1.7米以上,在夜色中分外惹人注目。

  这些“美女”就是报料人所指的男扮女装的“妓女”。这些“美女”大多穿着吊带裙或短裙,但不会穿得过于紧身,一般裙长至膝,或者更短。他们都化浓妆,喷浓烈的香水。“美女”们看到独身男子经过,就会迎上去,举手投足十分温柔。他们压低嗓子说话,捏得细声细气地与走过的男性游人套近乎。在夜色的掩护下,极少有人能分辨出他们的真实性别,一些男子还和他们聊得很开心。但记者也发现有在“美女”身边搂着谈着,就突然像触电一样拔腿跑开的男子。

  经过3天的观察,9月22日凌晨,记者决定与这些“美女”正面接触。一名自称“阿玲”的乔装“流莺”向记者报出了30元的价钱,并将记者带到江滨公园东侧公厕后的一片小树丛。在巡防队员的帮助下,记者得以脱身,并及时将情况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突查“交易”现场

  10月5日凌晨1时许,加合派出所的民警和巡防队员突然出现在乔装“流莺”们进行交易的小树丛,将正在用口淫方式进行“交易”的两人抓获。其中男扮女装的“流莺”姓黄,34岁,忻城县人,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子。直至回到派出所,嫖客韦某才明白事情真相,惊讶得合不拢嘴巴。

  黄某对其假扮妓女,引诱他人进行肉体交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黄某交代,他是一名同性恋者,假扮女子到江滨公园,为的是让人误会他是暗娼,一来可以通过和男子发生性行为带来满足感,二来可以卖淫赚钱。

  昨日下午,加合派出所将黄某及嫖客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同性卖淫违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同性卖淫行为如何定性,是否可以依法惩处,成了困绕一些执法者的难题。其实早在2001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曾就类似情况向公安部进行请示,公安部明确答复:“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加合派出所所长廖得光告诉记者,派出所在9月初也已经发现这一情况,曾将这群乔装的“美女”带回派出所审查,当时因为没有抓住他们卖淫的实质证据,所以没有法办。廖还表示,今后,派出所将加大力量,对乔装“流莺”卖淫的这一龌龊勾当,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黄珊作者:钟华 唐绍怡 胡康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