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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党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2:3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武汉电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原中共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开除党籍处分已经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中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10月6日下午通报,现已查明,1991年5月至2002年10月,孙楚寅在担任襄樊市委副书记、书记,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美元、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

非法占有人民币2万元;收受礼金人民币、美元、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22.45万元;另对其折合人民币211.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案发后,孙楚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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