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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防治赤潮应急预案 超标将关闭采捕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3:21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林丰报道:记者日前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汕头市赤潮应急处置预案》于近日正式实施。该预案对加强我市海洋赤潮防治的管理工作,规范赤潮防治行为,有效减轻赤潮灾害起到监管作用。

  预案将在汕头市所辖海域内发生的一般赤潮面积超过200平方公里或发生有毒赤潮防治工作时运用。市政府成立海洋赤潮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3个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全市海洋赤潮防灾减灾的指挥和协调工作。汕头经济特区报社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将做好有毒赤潮信息发布,告诫公众不要到赤潮区和浴汤、海滩活动,不要食用从赤潮区域采捕的鱼、贝类等海产品,防止中毒事件发生。预案要求有关部门定期检测,当鱼、贝类体内赤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安全食用标准时,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关闭有关采捕区域。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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