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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向群众呼救,为何无人出手相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5:35 人民网

  日前,公安部通报,今年1至6月,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共计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有23人是在执法时遭遇暴力袭击牺牲。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社会公共道德感退化,个别人蔑视公共权利,是“袭警”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武和平呼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在监督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同时,要大力支持民警严格公正执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助警意识。

  警察身处险境时孤立无援,得不到老百姓的响应和协助,是“袭警”呈上升势头的重要原因。据披露,不久前石家庄发生了一起袭警案,警察曾向群众大声呼喊求救,但无一人报警,社会公共道德感退化确实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

  社会公共道德,人们把它定义为“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和评价人们行为的准则”,之所以退化,有必要从社会公共道德构建中探寻原因。社会公共道德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其构建十分复杂。简单的说,不外乎大众认同和主流认同两个方面,其中主流认同对大众认同起着很大的示范作用。就警民关系来讲,警察对老百姓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对警察的态度,正如人民的好警察任长霞所说“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感情是真挚的。谁给他们办了实事、好事,他们都一笔笔记在心里。”依此类推,谁对他们冷漠,他们也会对谁冷漠。

  为民谋利,乐于助人的好警察有没有?有,大有人在,是人民警察的主流,任长霞、吴光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170位因公牺牲的英烈就是最好的铭证。然而,十分不幸的是,广大民警的孜孜努力、公安烈士的汩汩热血,却在一桩桩诸如警察打死警察、警察暴打平民、警察刑讯逼供、警察大款、警察黑老大的丑闻中付诸东流,以至于使老百姓产生了好警察是个别的,不好的警察是普遍的错觉,只要求警察“不坏”就行了。可以这样说,170位英烈的鲜血一部分是为人民大众流的,而另外一部分却是在为坏警察们“偿还孽债”。

  老百姓之所以“颠倒黑白”、“难分主次”,和所谓的“劣根性”是不无关系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传媒和信息的发达,为“谬种流传”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在“社会公共道德感退化”的大背景下,警察丑闻的频现,又怎么能让老百姓对“警察同志们”心存感激呢?“身正不怕影歪”,如果没做坏事,又怎会“谬种流传千里”?如果都似任长霞式好样的,在身处险境时,又怎会孤立无援?

  面对日益凶残的暴力袭警,光靠警察的“单打独斗”显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而公民助警意识的提升又有待于警察亲民形象的改善。只有从严治警,行政为民,主动融洽警民关系,才会有民拥警,民助警。如此,再凶残的歹徒也会被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所淹没,警察才会少流血,甚至不流血,更不会被用来“偿还孽债”。

  作者:网友:樊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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