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液态奶生产赶快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5:3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昨日讯记者李正勇昨(6)日,记者从成都市质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的紧急通知,液态奶生产加工将实行备案制度,已经获证的企业在本月20日内完成备案。

  液态奶生产备案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一、备案范围包括所有在液态奶生产加工中使用复原乳的生产加工企业,各级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积极、主动、及时备案;二、备案内容包括乳粉的进口数量,进货数量、质量、产地及其生产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投产时间和生产周期,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产量,每批液态奶成品中复原乳所占的比例,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的液态奶的销售区域等信息,备案内容要客观、真实、具体;

  三、未经备案不得生产,所有企业在使用还原乳生产液态奶前,必须到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榷使用还原乳生产液态奶备案表》,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及时交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重新备案;

  四、做好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衔接,未经备案的不予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已经获证的,督促企业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尽快完成备案;

  五、加强生产备案制度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生产备案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