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临时工”是否有用(读者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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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2:3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编辑同志: 昨日贵报报道说,今后“临时工”的名称将不复存在,用人单位若要以此为借口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要追究法律责任,看起来蛮狠,这让我们觉得相关部门保护我们劳动者权益的决心很 大。可是人们仍甚感担忧,用人单位欲害“我等”之权益,又何患无词呢?换个“马甲”照样剥削,以后不叫临时工了,改叫“临工时”、“工时临”、“时临工”,你又该奈他们何?治标要治本,擒贼要擒王,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不要尽做些无用之功,更不要以此作为“我们尽力了”之类的说辞! 当然,我绝不怀疑相关部门之良好用心,只是实在无力反抗故而口出此“不敬”之言,请万不要上心。 南京市白下路 黄垒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0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