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进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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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2:3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 夏兴俭 张海荣 葛绍升) 针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反映的药费报销难问题,灌云县根据近年来农村零售药店迅速发展的现状,于日前出台新规定:将农村零售药店纳入合作医疗购药点,参保农民从合法药店购药费用可以报销。新规定的出台,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实施。 近年来,灌云药监局从方便群众购药,保证用药安全角度出发,大力加强农村药品供 应网点建设。今年,该局一改过去申办药店高条件、高门槛、高起点的“三高”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局关于开办农村药店的新标准,实行快立项、快验收、快报批的“三快”准入流程,积极鼓励在乡村特别是村一级开办药店。目前,全县共有乡村药店91家,占全县总数的73%,极大方便了偏远农村群众购药。除了新办的8家药店外,其余83家药店已通过GSP认证。另外,县药监局还聘请了近百名村级药品监管信息员,对零售药店的采购、贮存、销售等进行全方位监管。《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08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