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海南将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5:53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海南省副省长刘琦日前在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说,海南将建立和完善立法的后评估制度,减少制定成本高、实施成本高和监督成本高但社会效益差的“劣法”。

  刘琦说,法规规章施行后,省政府或市县政府负责实施的部门,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报告本级政府,对那些需要修改、废止的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

、废止或者建议修改、废止。省法制办将在海南法制网上开辟“立法评估”专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施满一年的有关法规规章公开征求评估意见。

  要继续坚持民主立法、公开立法,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草案要在媒体上或政府网站上全文刊登,公开征求意见。近期,海南省法制办将就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这两个影响面大、分歧较多的立法问题,组织立法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刘琦提出,要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减少制定成本高、实施成本高和监督成本高但社会效益差的“劣法”。

  (卜云彤)

  《华南新闻》 (2005年10月08日 第一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