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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一位老党员来信:海口物业公司管理还待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8:0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编辑同志:

  海口市房地产业大发展,一个个新的居民小区迅速地建立起来了。但大多数新建住宅区由于入住率低等种种原因,迟迟不能成立业委会,自然就难以按政策规定公开招标物业公司,只好由承建的发展商派人管理。笔者所居住的绿岛家园就是由兆南集团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的。

  笔者去年11月23日住进绿岛家园。客观上讲,该小区环境优雅、设备齐全、管理到位、服务热情、保安文明礼貌。去年春节物业公司召开了业主迎春联欢会并向与会者赠送礼品等,小区呈现出一派祥和氛围。这一切给笔者的感觉是兆南物业公司还真不错,房子买对了,其他业主也有同感。

  但是,今年5月以来,物业公司不按规定收取公共水电费、住户与物业公司发生了矛盾纠纷。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按省物价局关于公共水电分摊的“411”文件规定收取公摊水电费有意见。物业公司说,公司亏损并且公摊电费每度不超过0.25元就行,别的小区也是这样收的。更使业主不满的是,本小区“三产”(商铺)业主不按规定交公摊水电费,8月12日海南日报曝光(见下图版面)此事后,“三产”同意参加公摊,但又节外生枝说:如果不让“三产”职工(7家商铺雇员约千人)进入小区休闲娱乐就不交公摊费等等。而物业公司也就不向“三产”收费。

  从这件事可以看到,不经业主委员会招标聘用的物业公司,一旦产生矛盾,物业公司的角色就变了。就从业主的“管家”变成了业主的“家长”了,根本不听取业主的意见与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向物价检查等部门投诉,一方面拒交不合理的公摊费。物业公司说带头提意见的几位老人是“闹事”,并把未交费的业主说成是这几位老人“煽动”的。

  我是一个老党员、一个已经退休的教育工作者。面对所居住小区内发生的这场利益集团与广大业主间的矛盾纠纷,我觉得有责任站出来维护小区的稳定和谐。于是,我就会同几位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一同找物业公司交涉、协调、疏导,并引导业主按法律程序提意见。每次召开业主大会事前都向街道居委会、党支部请示报告。并且不同意有的业主要打出标语牌等等过激作法。我们几位老同志为了物业工作正常运转,在问题未解决之前,带头交费以争取等待物业改变态度。但是我们的积极努力没有取得成效,物业公司依然我行我素。

  在与物业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接触中,我有一个很大的体会:与

房地产、物业公司及居民小区大发展的形势相比,政府管理行为显得滞后,已有的政策法规有漏洞不完备,政府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对群众投诉举报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物业公司有法不依、见政策有漏洞就钻、以错就错、相互攀比,从而造成海口物业公司很不规范。所以,海口急需建立一支规范化、现代化的
物业管理
企业,这关乎到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应该引起注意并研究解决。品平

  作者:品平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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