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本月起实施仍有促销摆噱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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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9:16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沈蔚)为规范沪上百货行业的促销行为,《上海百货零售企业价格促销行为自律规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不少商家打出低折噱头误导顾客。 根据规定,明码实价的商品不得商议降价;在促销活动中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就不能标以“全场”、“全部”等字眼。规定还提倡“以款代券”的促销方式,即消 费者买足规定数量的商品后,将送券额度折合成现金,在付款时直接扣除。记者走访了沪上几大商业街发现,仍有不少顾客被手中的赠券“套牢”。在南京东路一家商厦内,商家正开展满200送30的促销活动,陆小姐买了一件衣服后获得30元抵用券,她无奈地告诉记者,最终还是贴了100块钱给老公买了件衬衫。 记者了解到,该规范只是行业内自律性条款,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加强该规范的约束力,百货行业协会已向社会公告规范的内容,让消费者和媒体对百货公司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