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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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7: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拉萨10月8日电】西藏自治区政府10月8日发出公告,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公告指出,在西藏境内现有开采砂金矿的企业及个人,必须在2005年11月30日前结束开采砂金矿,并且完成矿区恢复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所有采金人员及设备必须全部撤离矿区。凡逾期未撤离的,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编辑 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