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9名公职人员从煤矿撤资 涉及股金600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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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7:20 新华网 | ||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截至9月22日,广东省有6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资,涉及入股资金599.93万元。目前,已有41人全部撤出投资入股资金。 据省纪委负责人介绍,9月2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及时向全省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及中直驻粤单位转发了中纪委等4部门《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理纠正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广东省还专门成立了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有关举报;并会同省安监局,派出清理纠正工作督查小组,对梅州、清远和韶关3个重点产煤市的清理纠正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现象。(中国青年报/记者林洁) 内蒙古自治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9月30日披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2日,有110余人从煤矿撤资,撤资金额600余万元。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百人,各类官员63名:县处级13人,乡科级36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4人。 记者28日从陕西省纪委了解到,陕西省已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53人,撤资625万元,2名科级干部因参与煤炭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被免职。(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