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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应抛弃七种腐朽、狭隘的权力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13 人民网

  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在领导干部中,腐朽的、狭隘的权力观还存在着、流行着。它带来的危害很大,危险很大,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极为不利。不止于此,更严重的是,它损害领导干部的形象,败坏党和国家的事业,脱离实际和人民群众,任其发展下去,最终会导致众叛亲离、亡党亡国。一再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难度,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腐朽的、狭隘的权力观在作怪。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明白腐朽的、狭隘的权力观及它的极坏影响。腐朽的、狭隘的权力观归纳起来,主要有七种,要逐一全部抛弃

  抛弃“特权”权力观。

  这是剥削阶级的权力观,剥削阶级掌握生产资料,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剥削劳动人民,并掌握国家政权,压迫劳动人民,享有最大、全部的特权。这种权力观,把权力看作是优越于他人,该拥有、享有的要拥有和享有,不该拥有、享有的也要拥有和享有。所谓“有权就有一切”正是这一权力观的最明显反映。所谓“一人当官,鸡犬升天”则是这一权力观的真实写照。这是腐朽的、不应该有的。权力只是一种分工、一种政治上的位置区分,不是区分优劣等人的标准,是用来为党和国家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不是用来搞特殊化取得额外好处的,不该拥有、享有的就坚决不能拥有和享有。

  抛弃“有权力就是主子”权力观。

  这是奴隶主阶级的权力观,奴隶主阶级不仅掌握生产资料,而且掌握奴隶的命运,是奴隶的主子,对奴隶可随意剥夺人身自由,把奴隶不当人待,任意支使、打骂、伤害、杀灭。这种权力观,把握有的权力视作是当主子,可以主宰一切,决定一切的法宝,于是就目空一切,欺压群众。这是腐朽的、不应有的。权力只是所从事的工作的一种相应职责,不是一种身价。有无权力只是工作不同的结果,不是主子与奴仆的划分界线。权力虽然是一种可以“自己说了算”的领导职权,但有其严格的权限范围,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运作,做好应做的工作,不能越到权限范围外,涉及、插手、干预其他不相干的事情,不应是、也不允许是什么都自己说了算。

  抛弃“当官做老爷”权力观。

  这是封建统治者的权力观,封建社会,皇帝至高无上,尊贵无比,是“皇帝爷”、“万岁爷”,各级各种官僚都高百姓一等,特别尊贵,是“老爷”、“大老爷”,从皇帝到各级各种官僚都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这种权力观,把权力看成是高人一等,在正常的地位高、待遇高以外,还要“人格”高、“尊严”高、享受高,高高在上,高于群众,高于一切,役使群众,由群众尊崇、侍奉。这是腐朽的、不该有的。任何人,不论担任什么职务,不论握有多大权力,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都是把人民作为自己的衣食父母,把自己作为人民的儿子,忠心耿耿,鞠躬尽瘁,效忠人民,绝不允许凌驾在人民之上,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抛弃“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权力观。

  这是资产阶级的权力观,资产阶级把私有制剥削的特性,推进到了资本的时代,资本不断、无限追求剩余价值、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把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也推到了极端,从而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也进到了权力的领域。这种权力观,把权力看作个人的资本,极力用来为个人在应有的待遇以外捞取好处和谋取利益,包括为自己、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经济政治生活关系网中同盟人捞取好处和谋取利益。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是这一权力观的最典型反映。这是腐朽的、不能有的。权力相对应的工作上的付出,公家已经给了相应的待遇来补偿,并且,这个待遇是相当高的,应该到此为止,不能有一点越界。更重要的,权力是组织的委托,是党和国家的重托,根本上是人民的重托,是用来做工作、做事情、出成果、出成绩的,不是个人的资本,不能用来、也不允许用来为个人在应有的待遇以外,捞取任何好处和谋取任何利益。

  抛弃“权力是自己的”权力观。

  这种权力观,把权力看成是自己的,自己可以随意运用,想发号施令就发号施令,愿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个人的意志代替组织的意志,代替党和国家的意志,代替人民群众的意志。这是狭隘的、错误的。权力永远都不会是自己的,始终都不能随意运用,只能是组织的意志,是党和国家的意志,最终是人民群众的意志。

  抛弃“对授予权力的上级主要领导或几个重要领导感恩戴德”权力观。

  这种权力观,把权力来源看作是来自上级主要领导或几个重要领导,于是对此深怀感情,感恩戴德,甚至是终生的感激。这是狭隘的、不正确的。上级领导帮助、栽培、肯定、提拔自己,委以重任,授予权力,是代表组织的,是组织行为,不是代表个人的,不是个人行为,上级领导个人只不过是做了应该做的工作。权力是组织授予的,来自组织,是党和国家授予的,来自党和国家,最终是人民授予的,都来自人民,不应向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感恩戴德,而应向组织,向党和国家,最终向人民尽忠尽职、报以最大成效。

  抛弃“权力只对上级领导、上级组织负责”权力观。

  这种权力观,因为权力由上级领导、上级组织授予,受上级领导、上级组织监督制约,就把权力局限在对上级领导、上级组织负责的范围,人民群众的意见不闻不问,客观规律不管不顾。这是狭隘的、片面的。权力既要对上级领导、上级组织负责,更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客观要求负责,对历史负责,根本上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客观要求负责。上级领导、上级组织的决策、命令不可能全部都对,有的可能是违背人民群众意志和客观规律,这种情况下,应当通过正常的组织途径、程序,采取适当、得力、有效的方法予以沟通、制止、纠正。如果一味地对上级领导、上级组织“负责”,执行上级领导、上级组织的意图,不但不是对上级领导、上级组织负责,反而会把上级领导、上级组织推向错误的深渊。

  (作者单位:中共威海市委党校)

  (文章仅供学术交流,文中包含的立场、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所持,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作者:栾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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