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劳模广告”需要社会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23 东方网-劳动报

  今年国庆“十一”黄金周期间,东方商厦楼顶堪称“世界第一槐的电子户外广告屏,连续7天滚动播放劳模宣传片。为劳模做“广告”,这是上海市总工会向全市各条战线的劳模和广大职工献上的节日贺礼。

  劳动模范是共和国的脊梁,他们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树立起了当代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我们的党、政府和社会,曾经以各种生动形象的形式宣传劳

模。除了报刊、电影之外,早在上世纪50年代,连环画册热情讴歌了孟泰、郝建秀、时传祥等老劳模。改革开放以来,劳模形象在一些地方上了邮票、街头灯箱宣传牌、网络多媒体等,一些企业推出了劳模品牌、劳模形象大使。不久前,全国总工会又正式启动制作百集电视纪录片《中国劳模》。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劳模精神是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重要精神动力。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高尚精神,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使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现在,都市街头多的是明星和名牌广告,为劳模做“广告”还是一则新闻。东方商厦地处繁华的徐家汇商业圈,让李斌、徐小平、孔利明、何金娣、马海燕等全国劳模的生动形象“亮”在闹市,成为一道靓丽的都市风景,无疑是宣传劳模的又一好形式。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需要更多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需要社会各界的共识。记得几年前,一些城市的繁华街道竖起劳模的宣传画像,建成了“劳模一条街”,但是没几年就先后悄然消失了,许多人为此惋惜。据说,有的被认为不符合有关“市容整治”规定,有的因当地工会无力长期承担价格昂贵的广告发布费,有的劳模甚至遭到无端猜测,说拿了不菲的广告报酬。这次上海市总工会为劳模做“广告”,得到了东方商厦的大力支持。他们积极安排落实在“十一”黄金周播放,并提供无偿服务。我想,我们的社会,如果有许许多多个东方商厦,“劳模广告”将不再成为新闻,“劳动伟大,劳模光荣”一定会蔚然成风。

  □过哲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