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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习惯迥异矛盾产生,老人试同居1月闹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3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 李自庆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一名单身的老年男子经过婚姻中介公司介绍后,认识了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子,双方一见如故便过起了“试同居”生活。可是,仅仅1个月后两人便像仇人般对簿公堂。

  据介绍,现年60岁的王强是一家大企业的退休工人,过着单身生活。前些日子他到一家婚姻中介公司去征婚,希望能找一个称心如意的老伴。没过多久,婚姻中介公司通知他,说有一名小他十来岁的李女士对他有意,要求见面。

  见了面后双方感觉尚可,便结伴回王强家吃饭。当晚李某就住进了王强的家里,双方正式进入“试同居”生活。岂料仅维持了几天,双方便为经济及生活习惯等一系列问题发生矛盾。

  同居的第10天,李某当晚从外面回来,王强就是不开门。一怒之下,李某拿起一根木棍捣碎了王强家的窗户及装饰玻璃,之后又拿起门边的近10只空酒瓶,通过窗户向室内砸去,王强家的开水瓶被砸爆,一些物品被砸坏,家中搞得一片狼藉。两人彻底决裂了。

  9月13日,王强将李某告上鼓楼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000多元。案件审理中,被告李某表示,引发矛盾原告也有责任,自己没有财产,不愿意赔偿原告损失。庭审中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使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女方最后赔偿原告50元了断此情。(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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