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家禁止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 规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9:36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同时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此外,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还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

理制度。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