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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豆腐渣工程”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1: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姜恒曾祥生李迅王志胜

  宁波晚报讯一幢住宅楼交付使用不到一年,多处出现大梁开裂现象,住户上访后,楼房经鉴定确认为危房并拆除重建。昨天,原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冯其标因在住宅楼工程质量监管中玩忽职守,被该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无任何建筑资质的包工头王某通过挂靠建筑公司,承包施工余姚市富巷新城小区4号住宅楼。王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该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即出现承重梁发黄、开裂等混凝土强度不足的严重质量问题。

  在主体验收环节,冯其标怠于把关,授意开发商向设计单位索要证明大梁问题“不影响质量”的证明,仍然使该楼房主体验收得以通过。

  在1995年8月的竣工验收中,该楼房虽经多次验收并“整改”,仍打不出合格分数。包工头王某托人送礼说情,“老好人”冯其标尽管明知该楼房是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却指使该工程现场土建监督员朱某在工程质量评定表中空缺必填数据,而代之以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从未允许过的“定为合格”字样,并由冯其标本人直接加盖质监站印章,从而使竣工验收得以通过。该楼房很快销售给住户。

  1996年,28户居民入住不久,便发现大梁有严重质量问题。后经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该楼房承重结构问题危及安全,必须停止使用。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发展公司不但“造了白造”,损失了70余万元的原工程造价,还在退房的同时向28户住户补偿市场差价16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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