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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村民不满土地发包作假罢免村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2:48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0月9日电(梁振平、潘正悦)海南临高县皇桐镇中林村委会美珠村民小组干部为发包土地,竟让41名村民在土地发包合同书上签了123名村民名字,另签假名55个。凡参加签名的村民每人得到“老板”50元“奖励”。村民不满村干部和承包商以欺骗手段发包土地,在镇政府的支持下,按照法定程序罢免了村干部,选举出了新的村民小组干部。原村干部违法出让土地的案件也被群众告上了法庭。

  今年6月18日,中林村村民大会在临高县皇桐镇人大副主席和中林村委全体干部参加和主持下召开,166名有选举权的村民中有162人参加选举,会议成功罢免了村民小组原组长、副组长和会计3人的职务,同时分别以137票和134票选出新的村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兼会计)。皇桐镇人大和中林村委会依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批准美珠村群众罢免和选举议程。中林村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因此被调离岗位。

  几位年长的村民解释说,之所以要罢免“村官”,最主要的一条原因就是他们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根本利益,擅自发包集体土地,并采取贿赂手段欺骗村民。

  据现任的中林村委会党支书林鸿磷、美珠村村民小组长王成师等介绍,2004年10月,原村干部与外来承包商王某签订合同,发包村里2000亩集体土地,承包期30年,每亩年租金为18元(邻村同等土地租金为90元-150元)。当时发包土地既没征得全村大多数村民同意,也没有报镇政府审核。事后不少村民公开提出反对并要求撤消合同,认为一是村里人多地少、二是承包期长、三是发包地价过低。2005年3月,村干部又与王某签订“补充协议”,把土地租金提高为每亩28元,加盖了中林村委会公章,同时大肆“征集”群众签名以求达到三分之二村民“同意”。

  在“征集群众签名”过程中,他们采取贿赂、恐吓等欺骗手段,宣布谁签名老板就发给谁50元,代签一个名字也给50元。结果,有的村民不识字由村干部或他人代写名字再盖手印,代签名的或代盖手印的每人均分得50元。有41名村民和3名村干部代签了123名村民的名字,另签了55个假名。不但反对发包的人被冒签名,连正在外地打工的村民名字都被人冒签。王业瑞等在外地人员不同意发包土地名字也被人冒签冒领。村民们后来拿着户口册到当地派出所核对,确认美珠村并没有这55个村民的名字。

  王成师还说,现在虽然罢免了原“村官”,但土地还未收回,他们村正面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官司。为了收回2000亩土地,该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王某和原村干部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无效,判令王某将土地归还美珠村。

  据悉,该宗土地合同纠纷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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