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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伙盗窃 企图一人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4:39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宋宁华通讯员郑妍)两名“贼骨头”在列车上伸出“贼手”,被当场抓获后,一人否认自己盗窃,另一人也承认自己单独作案。但铁证如山,今天上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终审判决认定,两人属于结伙盗窃,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4月24日上午,湖北仙桃市农民陈兵海在火车上趁旅客姚某不备,窃得人民币100

0元,随即将钱递给身后的伙伴段德平,段把钱放进自己的裤袋内。当跟踪他们并目击作案过程的两名便衣民警上前抓捕时,段马上将赃款丢弃在车厢地板上,但两人还是被人赃俱获。

  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陈兵海提出上诉,否认自己有盗窃行为。而段德平则“义气”地“单挑”,表示是自己单独盗窃了钱财。因此,此案是结伙盗窃还是单独盗窃,成为二审法院审理的重点。

  今天上午,有关证人出庭。旅客王某和陈某均作证,他们都亲眼看到了陈兵海从姚某裤袋里偷钱、把钱转移给段德平以及段被便衣民警抓捕时扔钱的过程。失主姚某也出庭作证。

  为此,上铁中院认为,陈兵海否认自己盗窃,段德平承认自己单独盗窃,均不符合事实,不予采信,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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