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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将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6:12 北京晚报

  新华社拉萨讯 西藏自治区政府昨天发出公告,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公告指出,在西藏境内现有开采砂金矿的企业及个人,必须在2005年11月30日前结束开采砂金矿,并且完成矿区恢复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所有采金人员及设备必须全部撤离矿区。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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