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人民时评:5元罚款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21:25 人民网

  据新华社报道,从10月8日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裁判文书中出现的差错。此次裁判文书征集的范围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至9月已生效案件中有差、漏、错的一、二审及再审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裁判文书(含调解书)。裁判文书每错漏一处,扣罚责任人5元,多处错漏的,累加计算,上不封顶。

  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司法文书,包括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高质量的裁判文书能引导和说服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判决结果,以示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曾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过要求:法院裁判文书要全文公开。随着审判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法院将裁判文书通过网络、公告、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贵阳市法院公开征集裁判文书中出现的差错,目的是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其出发点是好的,值得肯定。

  但在肯定的同时,笔者有点担心:5元罚款就能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吗?

  法院裁判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制作一份论点明确、论据严密、逻辑性强、层次分明、分析透彻的裁判文书,是衡量法官水平的重要标准。它不仅要求法官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有公正办案的作风,还必须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不可否认,现实中确有个别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漏洞百出,错字连篇,导致判决内容严重错误;有的将漏页、重页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有的甚至还将原告错写成了被告……这样,裁判文书不仅失去了其应有的法律严肃性,也影响了审判的权威性。

  文化素质是法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如果连裁判文书都写不好,甚至还出现小学生作文中常犯的低级错误,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当法官。

  出现种种低级错误,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法官本身文化水平太低;二是法官工作马虎。这就需要法院把对法官写作能力的培养作为基础培训课程,把裁判文书质量列为法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与法官的晋职、晋级挂钩。这不是出现一个错误罚款5元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区区5元钱的惩罚力度远远达不到警示的作用。试想:如果出现把“原告”错写成“被告”这样一个错误,仅仅对制作裁判文书的法官罚款5元钱就能解决问题吗?这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它带来的误判恶果却是无法弥补的。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要“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如何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值得各地法院好好探索。同时,各地法院在出台任何一项改革措施之前,也要对其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以免措施出台之后只流于形式,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来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