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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可试读犯错能消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荣国)经过全校上下反复酝酿、讨论,全面修订后的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手册》新鲜出炉。新的《学生手册》中“试读”、“消过”、“学分绩点”等新鲜名词凸显了以人为本、制度创新的理念,亮点多多。

  在不少高校中,几乎每年都会有少数学生因为“大红灯笼高高挂”而退学,而南京财经大学修订后的《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却为此类同学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试读。《条

例》规定,“学生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的,可以申请试读”,“学生经试读,课程全部及格,在试读期间表现良好,可恢复其学籍”。对于犯错学生,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在这个问题上有了突破性的规定———消过,即违纪学生在初次受到处分后确有悔改的,经所在院系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后,其原受处分可以取消或减轻。处分被取消的,处分决定将从学生档案中抽出,改由学校档案室保存;减轻处分的,减轻处分决定文书存入学生档案。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0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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