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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新房何时能入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日前,南京市民马先生向本报和南京质量维权网投诉说,今年7月,他聘请装饰公司为新房进行装修时,发现新房的卫生间水管漏水,导致刚刚装修的卫生间门套受潮、变色。马先生找到开发商和小区物管,对方采取推脱的态度迟迟不将问题解决,这使得马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得不延误,导致马先生一家人难以入住新房。据马先生称,他于2004年10月购买了位于江宁区东新南路199号、由江苏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日光佳园商品房。今年6月份,马先生拿到了购买的商品房,随后马先生挑选了一家装修公司对新房进行装修。

装修工程进行到8月底时,马先生发现新房卫生间上方漏水,便找来了水电工进行检查,发现是卫生间上方的PVC管漏水,于是马先生找到了江苏永利物业的有关人员,向他们反映了情况。过了两天,永利物业公司来人经过查看后认为,卫生间上方的PVC管漏水是由于马先生在装修新房时弄坏的。无奈之下,马先生只好自己对漏水的水管进行了维修。然而没过两天,马先生发现卫生间上方又有漏水,一检查,发现所有的PVC管检修口全部漏水,并导致了卫生间的门套受潮、变色。由此,马先生认为所有的PVC管检修口漏水是开发商在建房时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马先生向江宁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江宁区消协和江苏瓯江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永利物业一起到马先生家查看。在现场,江苏瓯江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认为,PVC管漏水虽然是房子的问题,但是马先生并没有因此遭受损失,所以他们不能进行赔偿。在马先生的要求下,江苏瓯江投资有限公司与马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如果马先生的房子在6个月之内再出现相同的情况,他们就负责赔偿马先生的损失。但就在10几天后,也就是9月12日,马先生又发现家中大房间的飘窗漏水,导致窗套发黑。马先生只好又找到了江苏瓯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一位姓肖的副总表示,这不是他们的责任,是下面施工队的事。随后,马先生又多次与该公司进行了交涉无果。

  昨天,记者找到了江苏永利物业公司,该公司一位女士称,关于马先生的事是由公司的夏经理负责的,夏经理不在,他们无法回答。而江苏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位小姐在问清记者的采访意图后称,马先生的事情是由他们公司的肖副总经理负责的,肖副总经理外出了。本报记者肖军 实习记者张静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0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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