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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家丢财物原是家贼作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怀军 通讯员陈敏庆健)近日,被灌云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打工者顾某后悔不迭:只因一时萌发贪念,偷走老板家数码相机等物品,以致触犯了法律。

  9月30日,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私营企业主时某报警称,其伊山镇某家属区家中被盗。接警后,伊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由于时某经营的个体服装厂就设在家中,而被盗房间的门锁并无毁坏。民警据此推断,窃贼很可能就是在时某家服装厂打工

的员工。经侦查,该服装厂员工顾某被锁定为重要嫌疑人。国庆期间,顾某在一网吧内被民警抓获。经讯问,18岁的顾某交代了自己于9月29日晚在其老板时某家窗台上“捡”得一串钥匙并打开房门,进入时某房间窃走数码相机一台和小灵通一部的犯罪事实。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0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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