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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调整基调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3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记者从财政部、商务部获得的消息证实,对现行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方案在酝酿斟酌半年之后,即将于“十一”之后正式出台。发改委官员称,最后的方案还未最终敲定,但对大排量汽车课以重税毫无疑问。这意味着,之前已实施11年之久的现行汽车消费税即将终结,而一部势必影响未来中国汽车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新法规,将开始重新平衡汽车产业与能源、环保之间的博弈天平。已有敏感的汽车销售商闻风而动。记者从上海通用某经销商处获悉,厂家已于近日向经销商通告了最新的汽车消费税征收标准,他们也已据此制

定了最新的促销方案。通用汽车的文件称,“新的汽车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率预计将出台。”“这意味着新政策出台后,消费税的调整必然导致车价的调整。”通用汽车在文件中特意叮嘱经销商,“应利用本次消费税调整的契机,开展针对性的促销活动。”通用汽车的文件,其实是之前媒体报道过的“旧版本”。此前已有关于新税率的多种版本传出,尤其对于排量4.0L以上的大排量车型,甚至有消息称要征收的消费税高达27%,而小排量车的征收更是或减或免说法不一。而最新的版本则是在临近国庆前的“2005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张正智透露的。张称,其所在的单位为有关部门提交的消费税调整方案中,有两种调整方式:其中针对轿车,在分七档的消费税征收方案中,排量按1L、1.5L、2.0L、2.5L、3.0L、4.0L区分为七个区间,其中最低税率可低至1%,最高税率为20%;针对SUV,税率范围在3%至25%之间波动,其他类型的乘用车税率则为1%至9%之间。“虽然目前尚未有最终的税率标准,但从各种版本来说,整体的调整基调已经确定,即排量越高消费税越高,大排量车消费税显著提高,而小排量车消费税则不再增加。”业内专家表示。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0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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