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惹祸”学子成“老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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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3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华诚实习记者张静通讯员徐敏天亮)南京籍在校大学生张某、王某莫名地分别当上了一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合伙人,而两人则因该企业骗购发票而频频遭遇调查。 经税务部门初步调查,发现这是一起骗购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盗用这两个大学生的身份证于2004年1月注册公司,并向税务机关购领了建筑安装业发票(百万元)22本和服务业通用发票(拾万元)6本。该企业经营地点虚假,经营业务虚假,两名大学生对自己当上了 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所知,工商登记代办人为个体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人员,发票购领经办人员已查无踪迹。从事的经营是虚无的,但所购得的发票却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齐全,领购了发票而法人代表、经办人员却从此“人间蒸发”。税务部门提醒市民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遗失后应及早报失,以免遭不法分子利用。 《江南时报》 (2005年10月10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