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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市民:办好事不能总赔钱物价局:只要收费就属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2: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9月28日,本报C07版刊登了《义务红娘的尴尬》一文,数天来,记者接到了400多个电话和150多条短信,对赵建安老人和其他红娘的爱心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且普遍认为,红娘们应适当收些费用,把好事继续办下去。还有不少读者想知道义务红娘的电话和地址,他们的电话是66580654,地址是大学南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向西郑飞小区89号楼1单元1楼。

  沈妍(桐柏北路社区):不能办好事还得赔钱,社会上越需要这样的好心人,义务红娘应
该适当收费。

  刘清恒(郑飞社区):我与赵建安、朱秀花同在一个社区,他们的事情我知道,作为老年人这样做既丰富了晚年生活,又献了爱心,值得提倡。我认为,除了适当收些费外,社区以及有爱心的企业应该对他们进行资助。

  张小姐(

枣庄社区):我因为工作老出差,也成了大龄女青年,去婚介所怕被骗,像这些热心老人我是特别相信,如果我去找他们,我愿意交一定的费用。

  董海涛(陈寨社区):可以让成功交友或已确定恋爱关系的双方捐赠50元的电话充值爱心卡,并写入协议。

  余卫立(宋寨社区)建议采用会员制度,写出详细的入会制度,每人会费象征性收取10元,但应做好保密工作。

  作为义务红娘到底该不该收费,10月8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姜女士介绍,像赵家安老人这种情况应该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然后到物价部门备案,具体收多少费自己定,但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管收多少费,都属于非法经营。记者路六居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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