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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首次发出执行敦促令 81名“老赖”被勒令限期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3:5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吴涛)长期欠债不还的“老赖”难再逍遥了!今天,深圳两级法院联合在本报刊登执行敦促令,勒令81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在15天内自动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在媒体刊发敦促令勒令“老赖”限期还债,在全国法院属首次。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对故意拒不履行债

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媒体曝光,以及运用转让无形资产、以物抵债、执行和解等方式,积极开展久拖未执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老大难”案件进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交叉执行,在攻克“执行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据统计,近5年来,我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3.6万件,执结标的总金额超过453亿元。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当前我市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环境仍不容乐观,相当部分的债务人长期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有的甚至采取暴力抗法、隐匿财产等方式抗拒执行。在已执行的案件中,仅有13%是当事人自动履行,其余都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敦促令的发布,对推动我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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