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贼勾结案 3涉嫌铁路警察昨过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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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图片说明:旁听人员进入法庭 本报记者 宋晓松 摄 昨日上午9时,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轰动全国并引起媒体持续关注的成都车站(火车北站)派出所“警贼勾结”窝案终于如期开审。但只有新华社记者得以进入庭审现常据悉 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宋晓松 贵阳摄影报道 首日受审 李东升 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队长,被控分得人民币2.4万余元 宋宁 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被控分得2.9万余元 崔少峰 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员,被控分得2万余元 涉嫌罪名:徇私枉法 新华社贵阳10月9日电(记者何云江、任硌)成都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9日上午开始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次将有11名警察作为被告人被提起公诉,法院将相关被告人合并为3案在三天内陆续开庭。 9日站在被告席上的三名被告人,分别是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队长李东升、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长宋宁、原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车站派出所警务队警员崔少峰。2005年4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分别对三名被告人实施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间,被告人李东升、宋宁、崔少峰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值勤。他们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周华、彭勇、邓兵(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在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宜宾帮”盗窃犯罪人员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放入火车站候车厅实施盗窃活动。他们对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劝班费”,如果有旅客报案,所得财物折款在1000元以上时,还要按比例收劝烤火费”,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其中被告人李东升分得人民币2.4万余元,宋宁分得2.9万余元,崔少峰分得2万余元。 记者在庭审中获悉,他们在收取保护费后,则对扒窃分子听之任之,放纵其盗窃旅客财物,致使一些盗窃分子长期在火车站候车厅扒窃作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了解,这一问题今年初才得以暴露。1月10日晚8时许,一名旅客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突然发现随身财物被偷,马上找到值班警察报案。这名警察一边安慰他,一边掏出自己数额不小的钱给他救急,这一反常举动引起这名旅客的警觉。果然,这名旅客不久便发现一名扒手正在行窃,遂对其进行跟踪,却意外发现扒手得手后竟将钱包交给了警察。他于是向成都铁路公安部门投诉,使这一“警贼勾结案”浮出水面。 据悉,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 以下是成铁公安机关对“警贼勾结”案的“官方说法”。 跟踪小偷 曝光“警贼勾结” 今年初,一名军人回家探亲要在成都火车站转车,在候车大厅被小偷偷走钱包。这名军人马上去找值班的警察报案。警察“好言相劝”,并给他钱救急,军人感激地拒绝了他的好意。军人向外走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作案。他随即对这名小偷进行跟踪,却惊讶地发现,小偷得手后,竟然走到车站行包房,将两个钱包交给了另一名警察。其中一个钱包正是自己的!军人当即将警察和小偷抓住,但警察将钱包退还给这名军人后就不再打算处理此事了。这名军人一怒之下,将火车站派出所告到了上级主管部门。 由于案件性质严重,涉及面广,2005年2月24日,成都铁路公安局决定成立以局长、政委为组长,纪委书记、副局长和成铁公安处处长、成都铁路公安处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1·10”专案领导小组。经过两个多月的专案工作,基本查清成都车站派出所部分民警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互勾结、盗窃旅客财物的犯罪事实。 “猫”和“老鼠”的默契 案发后,案侦组对其接货的车站候车厅杂物间进行搜查,找到各类钱包56个,各类银行卡28张,各种身份证明10多份。经调查以及犯罪嫌疑人交代,盗窃团伙首犯王某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即开始在成都车站行窃。其间,成都车站派出所曾将其列为“特情人员”使用,王某逐渐在成都车站站稳脚跟。其后,王某采取给队长交“队费”,给执勤民警交“班费”、“烤火费”等形式拉拢腐蚀了民警。 如有旅客报案或旅客将窃贼当场抓获,这些警务组负责安抚旅客,待将旅客送走后,销毁有关报案资料,并将旅客的报案金额作为其收劝返点费”的依据。涉案警组有人负责每班清点进入候车厅的窃贼数,有人负责与窃贼清算每日“进场费”、“返点费”。 (据法制日报) 相关专题:成都部分警察勾结小偷 |